******有限公司******03某智能化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有限公司******03某智能化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有限公司******03某智能化项目实施。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第56页“依法招标规模标准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例外情形”第(二)款《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袁经理
电话:0514-******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日